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建立分工会及其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第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成立14个分工会组织,并设置相对应的分工会组织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布置落实。
一、分工会组织机构设置
分工会组织机构设置见附件。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产生按照行政各处室、系(部)教研室设立工会小组,在工会小组酝酿提名基础上,各部门党组织协商推荐首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分工会为单位,呈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候选人应热心工会工作,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意识以及参政、议政能力,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2.分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分工会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分工会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5%),产生首届分工会委员会。分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分工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建议分工会主席由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主席由中层副职兼任。
选举设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时方能当选。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分工会委员会人员组成见附件。
3.结果报送
2021年3月18日(周四)前将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结果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送地点:办公楼320室;联系人:张凯悦 电话:8185708。
附件: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分工会机构设置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