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教职工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定向资助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各部门进行困难教职工资助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学院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患大病、重病及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过多,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2.家庭收入低,直系亲属患大病、重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3.因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以致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各部门审核推荐困难教职工申请名单,并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统计表》(附件2)。
3.根据本人申请和部门推荐,学院工会汇总后,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资助名单,提报学院研究决定。
4.资助名单将予以公示
四、要求
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大家公认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教职工身上。
请各部门于9月17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工会(妇女委员会)刘晓伟处。
附件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申请表
附件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统计表
工会(妇女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