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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2021-06-25 09:25  


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

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经 2019年6月19 日省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 1600元提高至不超过 2000元,各市级工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标准。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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